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东方理工高等研究院的委托,就宁波市东方理工高等研究院过渡校区B区 PI实验室(第一批)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购程序由采购人按实际情况确定,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ZJZC-231222-C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服务内容及数量: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1、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4.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要求施工过类似(防爆实验室)项目二个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具备:
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理化实验室新建或改造业绩;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3、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5.1、发售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6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5.2、发售地点: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财务室。
5.3、售价:采购文件每份200.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5.4、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磋商公告发布网页下载并填写的报名函;
(3)标书费汇款凭证;
(4)如非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的(要求本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请将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函直接传真(0574-87179089)或发送邮件(tender01@126.com)至我司。
六、磋商保证金:无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3年7月21日 9:30 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东方理工高等研究院开标室(浙江省宁波市镇海1688新青年广场9楼902室),未购买采购文件或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东方理工高等研究院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同心路568号开元新青年广场2号楼9层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574-86603330
代理单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敏敏、林叶、王明、叶子恒、郑建浩、李晶
联系电话:0574-87179081/27820691
传真:0574-87179089
电子邮箱:tender01@126.com
九、关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费用均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孔浦支行(行号:313332082133)
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030122000275085
十、其他事项: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2B,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收件人:蒋敏敏 联系方式:0574-87179081